各相关培养单位、博士生:
为加强博士生培养的过程管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通讯评阅质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文件要求,所有申请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博士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申请2018年春季学期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至少应在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
二、预答辩内容
1.博士生介绍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和方法、研究结果、主要结论和论文的创新点等;
2.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
3.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三、预答辩要求
1.预答辩由博士生指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成立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预答辩应有专人记录。博士生指导小组组长应加强对本专业博士生预答辩过程的管理,确保预答辩质量。
2.论文预答辩要公开进行(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答辩除外),需提前一周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和地点等。同时,指导教师需告知研究生秘书并在本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研究生秘书需汇总本单位博士生预答辩信息,并在博士生预答辩开始前一周报研究生院备案,以备检查。
3.每个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时间不应少于50分钟,包括博士生陈述和委员评议。
4.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评议做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基本合格者按照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可以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工作的,可以进入论文答辩阶段。不合格者需在至少半年后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联 系 人:焦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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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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