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的通知》(教技司[2018]1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的研制。
二、项目推荐原则
此次推荐只面向直接费用需求在1000万元/项以上(含1000万元/项)的项目。学校将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定位及资助范围向教育部推荐项目,教育部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请要求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
3.有意申报的教师请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相关内容,并于2018年1月26日前联系科技处确认申报事宜。
联 系 人:李 迪
联系电话:85098438
电子邮箱:lid100@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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