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了更好地开展4月份基础实践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础实践的目标与内容
基础实践旨在增加师范生对基础教育状况的了解与认知,积累必要的教育观察和实践体验,促进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与中学教育实践的结合,并获得初步的教育教学技能。基础实践包括学校考察、师德体验、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听评课记录、教学设计等环节。
二、基础实践的时间
经与各基地校协商,四月份基础实践时间定于4月10-11日(星期二、星期三)。
三、基础实践的实施
1.为确保实践的顺利进行,参加集中基础实践的2015级公费师范生在4月10-11日全天(1-8节)停课。停课学院包括: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政法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2.教育学部、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可参照学校《基础实践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自行制定4月份基础实践工作方案并组织、安排实践。学校将定期调研和检查上述学院4月份的基础实践开展情况。
3.各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基础实践工作。教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基础实践工作负责人,统筹安排好本学院(部)的基础实践教学工作及与对接基地学校的联络沟通工作。
4.请各基础实践组长主动与所负责的基地学校及校内其他学院带队指导教师联系,按照《基础实践手册》规定,落实相关工作(提前落实好讲座题目),并于实践后一周内将反馈意见报送教务处226办公室。基础实践组长如有变动,必须通过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备教务处。
联 系 人:张志伟
联系电话:85098325
教务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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