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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毕业生工作安排及学历学位管理文件要求,现将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1.毕业: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在专业课程计划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取得所在专业课程计划所要求必修课的全部学分;毕业论文,实习成绩(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合格。
  2.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按要求通过“东北师范大学英语水平测试”。
  3.结业: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
  4.肄业:学满一学年(含)以上,未达到结业资格或退学者。
  5.副修: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且修满副修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者,颁发《东北师范大学副修专业证书》。
  6.第二学位授予: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修满第二学位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者,颁发《东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二、工作要求
  1.学院(部)成立2021届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院(部)长任组长,负责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2.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计划》、《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东师校发字[2017]97号)和《东北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3.学院(部)须认真清查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确保已满修业年限的学生申请毕业审核。
  4.认真准确填报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结果。未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须详细注明原因。
  5.外国来华全日制本科留学生的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成绩录入及认定
  1.2021年春季学期对2017级学生开设的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应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完成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
  2.2021年春季学期成绩认定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
  (二)毕业资格审核
  1.2021年4月12日-4月19日,学生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学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结业、肄业)资格,核实本人所修课程学分及学分学费,确认无误后,须于5月20日之前将需补交的学分学费存入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学校将统一收取。
  2.2021年4月20日-4月23日,学院(部)教务秘书登陆“教学服务系统”,核对《2021届本科生未申请毕业审核名单》,并确保所有已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完成毕业申请。4月23日下班前将《2021届本科生未申请毕业审核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2021年4月28日前,学院(部)教务秘书登陆“教学服务系统”,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要求,确认毕业专业名称、学位授予门类、毕业审核条件和学位审核条件。如有审核条件与课程计划要求不一致的,须填写《毕业审核系统审核与人工复核结果不一致情况说明表》,报学校审批。
  4.2021年6月1日前,学院(部)教务秘书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完成毕业资格的系统自动审核工作,并对系统审核结果进行人工复审。学院(部)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毕业审核结果提交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提交“教学服务系统”。将下列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备案。
  (1)《2021届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不合格名单》
  (2)《2021届本科毕业生暂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名单》
  (3)《系统审核与人工复核结果不一致情况说明表》(见附件2)
  5.2021年6月30日前,学校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复核,并将结果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6.2021年7月27日前,学院(部)教务秘书可通过“教学服务系统”再次报送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预计8月1日前,学校完成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7.2021年9月17日前,学院(部)教务秘书可通过“教学服务系统”第三次报送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预计10月30日前,学校完成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学籍管理办公室电话:85098320 
  联系人:林美宇 洪敬辉
  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电话:85099162
  联系人:邰 亮 刘延涛 
  教学建设与改革办公室电话:85099348
  联系人:刘英霞 刘 佳
  教学服务系统网址:
http://dsjx.nenu.edu.cn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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