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本次核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第一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为做好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及实名制数据上报工作,确保实名制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开展全校教职工个人信息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校在职教工(含师资、技术博士后、人才派遣教职工)。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
(一)个人核对(10月6日-20日)
教职工通过学校VPN登录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核对个人基本情况、岗位职务等全部信息,重点核查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国籍、民族、教职工来源、学习经历信息、受聘岗位信息(具体核对流程见附件1)。
(二)单位初审(10月20日-25日)
各单位人事秘书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根据教职工在系统中提交的佐证材料或个人档案信息,对本单位教职工提出的修改申请进行初审(具体审核流程见附件2)。
(三)学校复审(10月25日-29日)
人事处依据个人档案对教职工修改信息进行复审,完成信息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教职工信息数据将作为教育部机构编制核查实名制数据上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核查信息的数据质量。
(二)从本学期开始,教职工个人信息核查工作将实行常态化管理,学校将于每学期开学初开展教职工个人信息集中核查工作,教职工也可随时对有异议的个人信息进行完善并提交审核。
联系人:杨金辉 陈雪娇
联系电话:85099202
附件:1. 教职工信息操作指南.docx
人事处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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