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化学学院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复试面试应聘者等程序,决定聘用宁永月为化学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员工,公示期结束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员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天,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具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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