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及有关教师:
吉林省科协为进一步扶持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进步,促进其在科研成长期脱颖而出,取得突出业绩,决定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第六批“托举工程”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2年3月7至14日,材料提交时间为3月10日前。
二、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共3年,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首年4万元,次年3万元,末年3万元)。
三、推荐方式
根据《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由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及在吉工作的两院院士,省科协现任主席、兼职副主席按要求推荐符合“托举工程”被托举条件的人选。
四、有关要求
1.“托举工程”被推荐人选资格、推荐单位(推荐人)资格、各方职责等请参照《管理办法》(见附件)。其中本推荐年度限制被推荐人出生日期在1990年1月1日(含)以后。
2.推荐单位(推荐人)填写《“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书》(见附件),并附学会承担资格证明材料和被推荐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于3月1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608室。要求提交电子版和A4开本双面打印的纸质文件一式8份。其中,签字、盖章页提交1份原件即可,其他可复印。推荐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有突出棱边装订方式。
3.每个推荐单位每批限推荐2人,每位推荐人限推荐1人。推荐单位只能推荐本学会个人会员、本校科技工作者、本学科领域科技工作者作为被托举人选;同一人选不可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
4.入选或已申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各类国家人才项目、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及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相关人才项目的,以及历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不得重复申报。
联 系 人:朱璐 宋国栋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邮箱:zhul378@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doc
2.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书.docx
科学技术处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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